3.变个体称谓为群体称谓
改变称谓,就是故意模糊具体的犯错误者,通过对某种群体性错误行为的评析,使犯错误的人明白自己的错误。
任何人都有自尊心,而直截了当地批评则很容易触痛别人的自尊心。这时别人虽然明白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但感情上却难以接受,甚至会让感性冲破理性的约束,与批评者顶撞起来。针对这种心理,我们可以使用暗指式的批评方法,故意模糊犯错误的具体对象,转而通过评析某种错误行为或错误现象,来使对方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样对方就容易接受了。
4.把态度蕴含在感受中
在批评时不公开自己对某件事结果的态度,只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表明自己的感受,将褒贬蕴藏于中性的评述之中。
有时候,碍于所处的场合或被批评对象的面子,批评者虽然胸怀块垒,不吐不快,但却不便以过于直白的方式进行表达。这时候,批评者可以模糊自己的态度,只把自己的话语作为个人感受的抒发,而将批评之意蕴藏在貌似中性的话语之中,既不破坏特定场合的气氛,又能够使批评对象领会自己的意图,并引起所有在场者的思考。
一次,一位记者采访王安忆,问及她对《傅雷家书》的印象。王安忆含蓄地说:“它给了我很多启发。不过,像傅雷先生那样,做人也做得太累了。如果年轻人的一言一行都被这些包袱压着,那就太吃力了!”一边是“启发”,一边是“包袱”,在那转折与假设之中,批评之意便依稀可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