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光占有极大的作用,或竟是最大的作用,如一切荷兰画家的作品那样。但伦勃朗更应用一种他所独有的方法。不像他同国的画家般把室内的器具浴着模糊颤动的光,阴暗亦是应用得非常细腻,令人看到一切枝节,他却使阳光从一扇很小的窗子中透入,因此光烛所照到的,亦是室内极小的部分。这束光线射在主要人物身上,射在耶稣身上,那是最强烈的光彩,圣母已被照射得较少,圣女安妮更少,而圣约瑟是最少了,其余的一切都埋在阴暗中了。
画上的颜色,因为时间关系,差不多完全褪尽了。它在光亮的部分当是琥珀色,在幽暗的部分当是土黄色。在相当的距离内看来,这幅画几乎是单色的,如一张镌刻版印成的画。且因对比表现得颇为分明,故阴暗更见阴暗,而光明亦更为光明。
但伦勃朗的最大的特点还不只在光的游戏上。有人且说伦勃朗的光的游戏实在是从荷兰的房屋建筑上感应得来的。幽暗的,窗子极少,极狭,在永远障着薄雾的天空之下,荷兰的房屋只受到微弱的光,室内的物件老是看不分明,但反光与不透明的阴影却是十分显著,在明亮的与阴暗的部分之间也有强烈的对照。这情景不独于荷兰为然,即在任何别的国家,光暗的作用永远是相同的。莱奥纳多·达·芬奇,在他的《绘画论》中已曾劝告画家们在傍晚走进一间窗子极少的屋子时,当研究这微弱的光彩的种种不同的效果。由此可见伦勃朗的作品的价值并非在此光暗问题上。如果这方法不是为了要达到一种超出光暗作用本身的更高尚的目标,那么,这方法只是一种无聊的游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