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诗纬·含神雾》,《纬书集成》,第464页。
[35] 在这里似乎可以对“诗”的本体论含义与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是”或“存在”进行一个相关比较。从本源意义看,作为系词功能的“是”或“存在”也可以理解为,在主词与谓词之间进行把握、持有或保持,以揭示句子的具体意义或进行事实判断。这一功能与中国哲学中“诗”的本义无疑具有内在的相关性。但不同之处在于,“是”或“存在”主要表现为在固定的形式中的把握、持有、保持的功能,而“诗”则显然不具有固定的形式,可以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实现把握或持有功能。
从本体论视域看,“是”或“存在”主要表现为没有任何具体规定但又蕴含有任何可能的规定,其相当于中国哲学本体论中“无”的概念;而“诗”则表现出“道德”形态的“大全”性,其不仅含有“可道”世界中的“有”和“无”,还同时共有“常道”世界中的“太虚”或“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