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矮胖子,这一点儿不假,事实上,我的上半身已经长得跟桶差不多了。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就因为你碰巧胖了一点儿,几乎任何人,甚至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就把给你起外号、对你品头论足当成了理所当然。假如有个小伙儿是个驼背,或者眼睛有点儿斜视,或者长着一个兔唇,你就会给人家起个外号,让他时刻别忘了自身的缺陷吗?事实上,每个胖子都被贴上了标签。我是那种人:别人会很自然地在我的背上来上一巴掌,或者在我的肋骨上挥一拳,几乎这么干的人还认为我挺喜欢被揍呢。帕德利有家叫王冠的沙龙酒吧,跑业务的时候,我一个礼拜打那儿经过一次,里头有个叫沃特斯的傻蛋,是一家肥皂公司的旅行推销员,这家伙是那儿的常客,每次我进去,要是他不在我的肋条上狠戳一下,并且大喊一声“那个可怜的笨货乔治·保龄又来啦”,这事就不算完,酒吧里那些该死的蠢货对这个玩笑总是乐此不疲。沃特斯的手指硬得像一根铁条。可再硬他们也都觉得胖子是没有感觉的。
那个卖报纸的家伙把我那盒火柴拿过去,从中抽出一根剔牙用,把剩下的给我扔过来。火车嗖嗖上了一座铁桥。我朝下瞥了一眼,看到了一辆装面包的货车和一辆载满水泥的卡车。这时,我想人们对那些胖子的看法是对的,我为什么会这么想?百思不得其解。的确,一个胖子,一个生下来就是胖子的人,一个从小时候就一直胖下来的家伙,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在一个不同的层面上度过这一生的,有点儿像是那种轻喜剧的层面。当然了,那些在舞台上玩杂技的和体重超过二十石的胖子除外,他们的层面不是轻喜剧,而是低俗的闹剧。我这辈子胖过,也瘦过,肥胖会对一个人的外貌有多大影响,我是知道的。这种经历或多或少会让你在某些事上不是那么较真。我怀疑,一个除了长肉别的事一件都没干成的人,一个从学会走路起就被人家叫成胖子的人,是否知道真正深沉情感的存在。他怎么会知道呢?他根本没经历过这些东西。他不能在凄惨的场合出现,因为这样的场合要是有了胖子就不凄惨了。只需试想一下,要是汉姆雷特是个胖子,该成何体统!或者让奥利弗·哈代去扮演罗密欧。真是可笑得很,就在几天前,在我读一部小说时心里还在想这样的事。那部小说的名字叫《荒废的激情》。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发现他的情人跟另外一个家伙私奔了。像他这样的角色,在小说中你会经常读到,有一张敏感而苍白的脸,黑色的头发和一点儿私人收入。其中有个段落大概是这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