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静的政治观点,在他的著作《知新录》和被捕审问口供中所表述的,其中有三个方面指出雍正是失德的暴君。他认为雍正有十大罪状,即“谋父” “逼母” “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 “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谋父,他相信雍正毒死康熙的传说,认为新皇帝处处与老皇帝“为仇为敌”;逼母,是指仁寿皇太后之死为被迫自杀;弑兄,是因被囚的允仍死于雍正二年,怀疑是被雍正杀害;屠弟,当然是指允撰、允糖之死了;淫色,是说雍正将废太子的“妃嫔收了”;诛忠,无疑是指年羹尧、隆科多的案子;酗酒,乃因社会上传说雍正好饮酒,带着大臣在圆明园白昼饮酒作乐,不理政事;贪财,内容更多,如曾静说雍正“使人从四川贩米,至江南苏州发卖”。这十条罪名,包括了雍正即位及在头五六年的重大政治事件,曾静都持否定态度,认为他是暴君。
主张“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反对清朝统治。大清王朝是满人的天下,在他看来,依照一部分汉人的“夷夏之大防”的观念,对少数民族的皇帝应持反抗的态度。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满人的统治呢?曾静说, “先明君丧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陆沉,夷狄乘虚窃其神器,乾坤反复,地塌天荒,八十余年,天运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号”。他反对满清取代明朝,认为它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他之所以这样看待,并非完全从实际出发,而是他认为区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统治比君臣大义还重要。他在《知新录》中就孔子对管仲的态度对此作了说明: “管仲忘君事仇,孔子何故朝隆帝一箭双鹿图恕之而反许以仁?盖以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华之与夷,乃人与物之分界,为域中第一义,所以圣人许管仲之功。”因此,对已经号令全国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他主张逐杀,他说“夷狄侵陵中国,在圣人所必诛而不宥者,只有杀而已矣,砍而已矣”。由此可见,其反对满族为统治者的观点非常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