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认为,知觉作用可以被称为“走向认识的第一步和第一阶段”。对于洛克而言,“认识要依赖知觉作用”这种彻底经验主义的观点是带有革命性质的。从柏拉图时代到笛卡儿和莱布尼茨,在这漫长的时期里,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认为,许多可以被我们人类称为“最宝贵的知识”的东西不是由经验得来的。
在18世纪的法国,洛克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哲学家和稳健派改革家都信奉他。当时,在形而上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实体”的概念,洛克却认为“实体”没有任何用处。不过,洛克也承认,形而上学中证明存在神的种种证据都是正确的。
同时,洛克是一个虚心的人,也是一个热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在行为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必定永远会被一种欲望驱使,这种欲望是每个人追求个人幸福或快乐的本能。他给整个自由主义运动传下了“少独断”的精神。显然,这种精神与宗教宽容、议会民主政治、自由放任主义及自由主义的整套准则有关。洛克说,给予一个主张多少的同意,应当取决于支持它的概率的多少。
关于道德和法律,洛克认为,某些道德规矩是神制定下的,如果能严格恪守这些规矩,就能进天堂,否则就很可能进地狱。之后,他又指出,法律和社会制度的任务,是协调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既要允许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也要要求他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负担一些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