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农民对土地的关系,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不相同的。在一些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土地归公社集体所有,分配各家使用。各家份地之间有公用的灌溉沟渠。份地面积通常不大,大体只够一家耕种。少数一些地区还存在集体耕种、平均分配的氏族公社。但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私人占有土地,如《政事论》中曾记载关于土地买卖的一些规定。历史文献还提到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例如在《佛本生经》中提到有一个婆罗门拥有一千迦梨沙(一迦梨沙近似一英亩)的稻田。在田庄里劳动的,一半是奴仆,一半是雇工。广大农村的村社成员是奴隶主阶级的主要剥削对象。国家对村社实行沉重的剥削,通常是征收收成的1/6,有时则加重为1/4。国王把剥削来的财富,一方面以俸禄、赏赐等形式分给奴隶主阶级,另一方面用以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保护整个奴隶主阶级利益。
奴隶制的全盛
孔雀帝国时代,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铁器的制造和普遍的使用,以及新兴城市的出现和商业的繁荣,促进了奴隶制的发展。这时,奴隶制度已经进入了繁盛阶段。奴隶的来源很多,使用的范围也很广泛。《摩奴法典》列举了以下几种来源:战俘奴隶、债务奴隶、家生奴隶、卖身奴隶、继承下来的奴隶和罪奴等。国王是大奴隶主。不少僧俗贵族也占有很多奴隶。在国王的大庄园中,耕种土地的大部分是奴隶,也有一些是雇工和罪犯。在王室作坊中,使用奴隶劳动很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女奴隶。这些女奴隶天一放亮就得进入工场,不许随便讲话,如果完不成任务或浪费了原料,就要受到割去大拇指的惩罚。在有月亮的夜晚,监工们还把她们赶进工场,借助月光劳动。在王室牧场里,也使用奴隶劳动,包括放牛、挤奶、搅乳等。在僧俗贵族的庄园中,有大量的奴隶用于农业、手工业和畜牧业。王室及一些显贵之家还使用宫女、侍从、舞女、歌手和乳媪等,他们的地位和奴隶没有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