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姚红、牟臣通过何君向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货物”。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王某为了本公司获取外贸代理费,竟与何君签订了虚假进出口合同。
1995年9月,因开证金额增大,中行湖北省分行提出若继续开证,就必须提供担保。为此,牟其中派人与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信托投资部主任李某联系,以归还1000万元人民币欠款,支付见证额1%的见证费。1995年7月,牟其中为达到占有信用证资金的目的,同意付给东泽公司“总贷款”5%的贴现手续费。1995年9月至1996年8月,东泽公司将骗取的香港力辉船务公司及已注销的中勉有限公司备运提单(表示货已装船),连同编造的装箱单、发票各29份通过中介银行转给中行湖北省分行。
中行收到这些“单据”后,同意承兑,东泽公司将已承兑的汇票在境外贴现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均按牟其中的指令转款至南德集团,中行湖北省分行最终遭受了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