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这些话,典型地反映了儒家的诗学观念。清楚地说明“为诗而诗”的观念在儒家的诗学思想中是没有地位的。儒家的文化是积极入世的,其文学观念也就强调诗学与社会、政治的联系。换言之,儒家比较重视诗歌的外部规律把握。
(二)儒家的人格理想与诗性的追求
上面我们说明了儒家文学思想与社会政治联系的一面,但我们不应把这一面过分夸大。有的论者过分夸大这一面,最后把儒家的文学思想仅仅限于“政治教化”这一点上,说儒家仅仅是把文学用作施行“文治”的工具。如是这样,就必然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作为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一直作为正统思想占据统治地位,文学思想自然也是以儒家为主,许多大作家大诗人的思想也以儒家为主,那么他们怎么还能创造出无比灿烂辉煌的中国的文学艺术呢?换言之,在封建的僵化的文学思想的钳制下,如何会产生出优秀而美丽的动人的文学作品呢?
实际上在儒家文学思想中还有另外的一面。这个问题很复杂,如果要展开来分析的话,那么包括儒家的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中也可以延伸出具有诗意的一面,儒家的人格理想也可以转化为文学价值取向,此外还有历代文论家谈论不休的作为文学思维和文学手段的“赋、比、兴”等。这些本书下面将有所涉及或展开论述,拟不在此处讨论。这里只提出先秦时期儒家的“文质彬彬”“辞达而已”和“尽善尽美”“美善相乐”简略来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