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的讨论表明,吉登斯把他关于微观结构化研究所形成的重塑情境活动中的结构再生产的系统化的类型,运用于对信任机制的分析中,从而表明信任是个人本体性安全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为自我提供了一种保护,对存在性焦虑情绪的对抗,需要人类个体持续不断地与外部世界达成良好的互动,这个过程既伴随人的整个生命历程,又伴随人自我主体意识活动的不断反思性实践,只有真正理解重塑情境的结构化机制,才能理解信任的原始培育和后续的不断实践性建构与人的安全存在的关系。
(三)位置定位体现日常接触结构化过程的本质特征
吉登斯的介入主体在情境中相互作用的系统结构化分析,逐步聚焦于介入主体的社会定位或位置定位,也就是所说的介入主体的“身份”确认,因为在特定情境中的介入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构化过程,实际上是在介入主体的社会定位的过程中实现的。吉登斯把社会定位看作在结构化过程中主体的基本属性,它构成了作为表意、支配与合法化过程的特定交织关系,同时涉及行动者的类型化问题。
吉登斯认为,一种社会定位,需要在某个社会关系网中指定一个人的确切“身份”或“类别”,同时伴有一系列特定的规范约束,扮演了某种特殊的角色,不仅携带着介入主体的动机激发、规范期待和“价值”的关系,而且体现着行动者在实践中的“定位过程”,也就是说,社会定位表明了介入主体的某种社会身份,蕴含着一系列特定的特权与责任以及与此位置相连的角色规定。①吉登斯的这种认识,应该说在他与菲利普·萨顿(Philip Suton)合著的《社会学基本概念》一书中,表达的更为简明扼要。